律师您好: 我的问题较困惑:我的房屋是原单位房改房。当初是我们夫妻两共同买下的,后来我们协议离婚,女方什么都不要(是徬大款那种),离婚证上只写小孩由女方带养,没有其它财产方面协议内容。后在办理房产证时,因户口本落的是我的名字(女方和孩子已消户),所以房产证上是我名字。现在十多年过去了,我想将房子出售并过户,但听说还必须要女方签字同意才行,否则办不成。我晕,请问有这回事吗?法律上有规定吗?请回复,谢谢!
-
首先和前妻协商共同去房产局办理,如果不行,去法院走确权诉讼也可、V
-
你好,各地一般都有这种规定,需要和前妻协商共同去房产局办理。
-
首先和前妻协商共同去房产局办理,如果不行,去法院走确权诉讼也可、
-
首先和前妻协商共同去房产局办理,如果不行,去法院走确权诉讼也可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