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学校的图书馆的出口处有一个机器,如果我们没有办理借阅手续而带走了书(就是偷拿了书),则该机器会响,没响就算了,响了就要接受检查,检查就是把包拿给他看
但是,这个机器不准确,就是说在带了电脑的情况下,机器也会响。我每次去图书馆都要带电脑,我需要电脑。然后每次我从图书馆出来都会因为机器错误的响了而不得不把包给别人看。这种情况屡次发生。
如果机器是准确的,机器响了,有证据显示我偷拿了书,都还好说
可是,机器不准确,而我却要因为机器提供的不准确的证据而让别人翻包,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我可不可以拒绝图书馆管理人员翻包的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