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7日,我母亲向啊键(化名)购买房子,相关手续都办理齐全后,我母亲在中介处当面打给啊键二期房款人民币442000元。房价卖人民币842000,在付一期房款时(付了400000),由中介写了张我母亲还欠啊键442000元的欠条。由于当时交二期房款时中介把那张欠条拿给啊键,而不是拿给我母亲,并被啊键当场撕毁。现在我母亲有顾虑,因为当时没有看那张欠条上写了什么,连他是不是撕那张欠条都不知道。如果当时没有把那张欠条撕毁,问以后对方拿出那张欠条向我妈索要钱的话,那么那张欠条在法律上是不是说我母亲另外还欠有钱?有没有其他方法补救当时的过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