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家店铺,产权在三年前更改我的名字,之前店铺有租给别人,今年四月份到期,重新签合同,但不是和我签的,是由我表姐代我外婆和租户签的,而我在四月份的时候曾跟我外婆说过不租给现在这个租户,六月份的时候也跟租户说过,现在我想要回店面,请问这份合同有法律效应吗?另外这类案件法院受理吗?因为我之前报警,警察不受理。如果我要租户搬走要回店面,应该用什么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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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要求撤销合同,并要求租户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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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要求对方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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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要求对方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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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授权的,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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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效力。但你有权直接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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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