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老过世留有一间私房有女儿居住,有户口二人,房产证仍是父母名字。近期动迁,兄弟姐妹为遗产的分配发生不同看法,一方认为动迁中涉及的所有补偿和奖励金等应全部视为遗产由兄弟姐妹们平分,另一方认为,只有该房屋的补偿款才属于遗产可以由兄弟姐妹平分,拆迁奖励金等应由实际居住在此的女儿女婿所的。双方对此争执不下,特来此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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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涉房屋价值的补偿款可作为父母的遗产,拆迁奖励等是给实际居住者的。如需帮助,可联系律师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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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该房屋的补偿款才属于遗产可以由兄弟姐妹平分,拆迁奖励金等应由实际居住在此的女儿女婿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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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房屋这一块应该属于遗产份额,拆迁奖励金等应该的补偿给安置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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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