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几年后,为了小孩又重新在一起,但老公不愿意登记,在一起几年后发现其在外有别的女人,遂老公提出要求给10万他就走,并偷走我银行卡的5万元。我不同意给,因为在一起几年来并未得到过他给的一分钱,他自己一个坐车回了老家。过了大半个月,又突然上门要求给20万回去盖房子,并动手打人,我要求过段时间回老家处理这件事,八月十五时回去,他和他的家人咄咄逼人的叫我给钱,他更变本加厉的说要杀我全家,我一没有欠他们钱,二早已离婚多年,我认为我没有必要白白给钱他们。遂要求把要盖的房子房产证改为儿子的名下,我就同意给钱,并不准到我所在工作和生活的地方打扰我,请问我如何能保全自己。国庆时又回去商议,一次性给他15万,把房产证转到儿子名下,并不来打扰我,请问如何协议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