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一家商场上班,由于我想去参加技能培训班,然后就回老家治疗我的耳朵。想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不给予批准。总是说,最起码等他招到人才考虑让我辞职。没什么事的话,最少要做满一年;有什么特殊情况的最少要做满半年。如果我在第五个月,提前向用人单位提交辞工书辞到做满六个月,可以走人嘛?如果,他们以各种理由说招不到人,那我不是都不可以离开工作岗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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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工也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1、正常情况下,员工辞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即可,2、如果存在劳动恒发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合同。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之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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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公司应在员工离职后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工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钱。
员工可以通过快递的方式向公司提出离职要求,同时保留好快递单,作为曾经提前向公司提出离职的证据。
即使你员工自动离职,公司也应当结清全部工资,不能扣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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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