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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工伤七级伤残。月平均工资为4200,厂方只按东莞最低工资1340元赔给我,请问这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13-10-03 22:06:2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1340元是不对的,按照法律规定,你的工伤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赔偿标准为,你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七级总共赔偿44个月。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我或到我律师所面谈,以便及时帮你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和争取最大范围内的赔偿。
  • 厂方这样做是违法的。
    应按每月4200元赔偿。
    七级工伤,如果与厂方解除劳动关系,总计赔偿44个月本人工资,即44*4200元。
    厂方严重侵犯你的权利,可以考虑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全额赔偿。
  • 不合理,应当按本人工资标准赔偿。需要详细了解的,可来电咨询。
  • 不合理,应该按照4200赔偿。
  • 1、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的工资标准为员工受伤前12月的平均工资。
    2如果你的工资为4200元,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三大补助金总共为44个月本人工资即4200元每月x44个月=184800元。同时你工伤期间享受停工留薪水待遇,也是按照受伤前的平均工资支付,即每月4200元。3、你还可以主张医疗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相关费用4、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权益,可以依法维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电话咨询,愿意为您 进一步排忧解难。
  • 应当按照4200元予以赔偿,如果有社保工伤保险,则差额部分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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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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