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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结婚男方给了2万彩礼,今年因某些原因,要离婚了。这彩礼可以不退吗?结婚时候娘家给买的电器我可以要回来吗?本人有一个只有三个月的孩子,现在还是在哺乳期,我怎样才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男方要每月支付多少生活费?

婚姻家庭
2013-10-02 17:21:1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1、至于那方给了两万元在法律上可以认为是赠与,不一定符合彩礼的法定条件。2、你娘家送的东西是否可以拿回关键看送东西的时候是否已经领取结婚证,如果领了,没有特别约定,应当属于对你们双方的赠与。如果没领领证,则属于你的婚前财产。3、孩子两岁以下一般判给女方,扶养费一般为一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间,同时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和双方的实际情况考虑。
  • 1、彩礼可以不退;
    2、可以拿回。
    3、小孩子应由你抚养;
    4、抚养费男方有固定收入的,每月为其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 结婚且登记的,可以不退。离婚的,小孩抚养权归女方,根据男方月收入情况,当地经济水平确定抚养费数额。
  •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到法院。生活费要根据你们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计算。
  • 小孩由女方抚养,男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用,彩礼可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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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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