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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律师:我妹在一家私厂做了几年了,现老板转让厂子后还欠他四万多,他说现在没钱给,说要后任老板给,可后任老板说不关他的事拒付,而且把他的工资从4000降至3000,说你干就干,不干就滚蛋。请问现在他要如何处置才好?现求助你们给予指点。谢谢

劳动纠纷
2013-10-02 09:33: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老板转让了厂给受让人,属于概括转让,即老板的债权债务一起转让到受让者,受让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2、厂子换了出资人,厂子还是厂子,名称没有发生变更,性质没有发生变更。用人单位依然应当对劳动者承担用工主体应当承担的责任。3、拖欠工资,降薪都是劳动法第38条规定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定理由,可以一次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年不一个月的工资)。
    4维权的依据是法律,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
  • 及时到劳动部门投诉。
  • 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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