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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说由于单位资金周转困难和社保局还未转尾数(这是借口)故生育津贴要分多次发给我是否可以这样做呢?1万6千多的津贴是否都应归本人的呢?我还在第五个月哺乳期老板派我到各个经营点顶岗不让我回到原工作岗位上班如不服从就让我办理停薪留职合法吗?以上几点可以告老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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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1 15:33: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