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租房,退房时,因押金条不在身边,误以为丢失,房东没退给我押金,说以后你找的到押金条,随时找我退。过了俩月我找到了,再去找他,他给我看合同,有一条写的是租房结束后三天内必须结清押金,逾期当放弃,然后不给我押金。这条规定合法吗?我的押金还能退还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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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在对方返还押金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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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的具体约定处理的,您可以携合同来所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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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双方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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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约定明显显示公平,可要求法院予以撤销,主张原房东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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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的具体约定处理的,您可以携合同来所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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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