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一个钢铁公司临时工,工作时被重物砸伤锁骨,治疗十几天后要求出院(出院原因如下:因为挂号时公司一主任要求以一个正式员工的名字冒名挂号,后来又以此人名义申请医疗保险金,我爸受不了保险公司的人经常的纠缠才要求出院的)。可是半年过去了,我爸的锁骨突出,左臂无法出力。时隔半年,我们有权利再要求公司出费治疗我爸的伤吗?如果起诉,我爸当时主动要求出院是不是一个对方攻击的漏洞?出院原因能占得住脚吗?
临时工享有哪些权利?(请说明详细些)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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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查过了,其中需要病例证明。可是当时我爸住院挂号时钢铁公司一主任要求以其他一名正式员工的名字冒名挂号的,不是我爸的名字,这份病例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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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请问认定工伤期限是多长?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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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现在应该说没有临时工的概念了,应该认定为工伤,你们自己可以到劳动局申报工伤,要求与正式工一样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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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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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