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爷爷今年84岁,(奶奶去世),有5个子女,分别三个儿子两个女儿,每人已分得一间房子,爷爷另有一间150方的旧房子,一直跟叔叔一起居住。最近叔叔想要了间旧房子,我想咨询下,如果我爷爷立遗嘱同意给叔叔了,那是不是全部房产都给我叔叔了,其它人都没权力占有?如果爷爷死后,还没立遗嘱的,是不是5个子女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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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遗嘱,则5个子女平均分配,如果有遗嘱,你爷爷对自己的部分可以做出处理,超出部分作为你奶奶的遗产由子女再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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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一般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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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遗嘱,就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就平分,但是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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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一般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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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但前提是爷爷对房子享有完整的产权,不排除属于奶奶的部分未处理(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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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