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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09年结婚,2010年贷款买房,房产价格为71万,有我支付21万(有银行转账凭证),贷款49万。但房产证上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后他因沉迷赌博欠债,期间我多次通过转账方式帮他偿还赌债且有拿回借条证明。三个月前他私自将我们贷款房抵押再贷款(因房产证上写明房产单独所有),且未告之我。现我想离婚,请问1:此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赌债部分是否能作为欠款还与我?3: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造成的按揭再贷款事实,是否我应承担偿还义务?

婚姻家庭
2013-09-27 14: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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