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在一家公司工作满十三年,因公司业务原因要辞退我,我应向公司提出那些赔偿,2008年公司安排我出国工。公司答复;安2008年开始、安国内规定、每年补一个月基本工资。以前工龄安新劳动法2008以前的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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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或单方面调你的工作岗位或降低你的工资等违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 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公司有少发或不发加班工资的情况,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公司若不提供劳动条件,变相调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离职,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结清全部工资
若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
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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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辞退的,按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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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按照你的工龄一年补偿你两个月工资,标准是离职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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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该按照实际工龄计算,满一年赔偿2个月的工资。公司的赔偿方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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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按一年两个月工资要求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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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