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前妻离婚是协议离婚。当初协议中写明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暂时由女方父母代为照顾,时间由男方决定,男方有权随时接回自己照顾,此段期间,每月支付女方父母2000元,其中由男方承担1500元,女方承担500元。男方接回自己照顾后,女方每月向男方支付抚养费500元。现在我要把孩子接回来自己和我自己父母照顾。女方提出要起诉变更抚养权,我想咨询的是。我是浙江户口,公司派驻到吉林四平,孩子户口在我名下,女方是吉林四平户口,现在孩子和我都在四平(由于公司派驻四平工作),如果女方起诉,我是否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到我户口所在地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