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开车行驶途中与对面左转车(公司同仁)在道路掉头处发生碰撞,报保险公司后现场勘查,保险员提议互碰自赔,当时图省事、又是熟人也就未报警,双方同意了我方保险公司的提议,对方保险员到场取证后认同双方意见。
昨天。我将车交到4S店拆检,4S店报损8000多元,联系我方保险公司定损员,答复说我的互碰自赔定损理赔仅2000元。我再次反馈保险公司,对方却以互碰双方责任为由,让我找对方负责,联系对方发现存在同样问题。我车全险,对方只有强险,当时我直行,对方左转(驻停避让与否不清),现在保险公司不想管,对方不想管。
个人认为:其一,车辆故障严重不符合互碰自赔受理范围,保险员提出此途径纯属误导陷阱,间接导致未报警无法定责问题;其二,保险公司定损不依据拆检车辆损坏情况而依据理赔方式定价严重不符常规流程。
我是否应该起诉保险公司呢?能否胜诉?或者其他办法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