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之前和甲方签了合同,甲方代表处没有签字,只有盖了公章,那合同是否生效呢?后面,甲方提出要把合同的(违约责任修改),由于违约责任修改对我方不利,,请问,如果按照之前签的合同执行,那么是否有法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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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注意你们合同中关于合同效力的约定。是约定“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还是约定的其他生效条件?如果约定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则你方盖章后、甲方只要加盖公司公章,则该合同就生效了。
2.合同生效后,双方对于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者补充,均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并由双方签订新的书面补充协议。任何一方单方无权对合同条款作出修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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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和盖章具有同等效力。
对您的情况合同的效力不会因为公章问题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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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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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有效的。至于违约责任条款的修改,如果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的意见,不产生变更的效力,追究违约责任依原合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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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即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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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盖公章一般就是默认为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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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盖章是生效的,对生效合同进行修改需得到双方协商一致,你方可拒绝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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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盖章就生效了,不一定要代表人签字。你们完全可要求对方按原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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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