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签第三次合同。公司不给我签了。我应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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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在该公司具体是从哪一年开始上班的,如果你是从2008年以前开始在该公司上班,那么你可以要求公司从2008年开始每年赔偿你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如果是2008年以后才在公司上班,那么按实际上班的年限要求补偿,不足1年的工作时间,按一年计算。
同时你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劝你不要主动辞职。现在公司没有理由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具体解决办法,请你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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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按照工作年限每年不一个月的工资(以你最近12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
可电话咨询,愿意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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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经济补偿,按年资一年一个月,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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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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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工龄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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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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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从2008年开始计算工龄,满一年补偿1个月工资。如果总工龄(2008年之前的也算)满10年,可以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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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年一个月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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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此种情形下,公司并没有选择权。所以公司如果不签订,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以及其他相关赔偿,具体还要看你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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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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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按照工作年限每年不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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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