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教育培训机构的一名学员,由于个人原因,我向该机构申请退学,可是他们一再推说,并让我交4000元钱手续费,之前我已经交1000钱了,而且我只上了12天(因为我来的早,他们还没给我安排班级,让我在别班听课,正式上课时间是9月28日,培训周期是四个月),某某的标语是“先就业,后付款”,起初**让我和*签订贷款(15800元钱),虽然我有许多质疑,可是他们说现在不需要我交一分钱,等我就业了再交,在他们的一再催促下我签了,请问他们的这种行为是否违反了中国法律,我是否应该再交那4000元钱?敬请回信,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