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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因和老公感情不合想离婚。现有一个18个月的儿子,一套房子,房子是婚前买的他家付了10万,我付4万的首付,房产证上户主是我,他是共同还款人,还有外债20万。现要和他办理离婚手续他孩子房子都不给我,我还得承担一半的债务。我想过两年还了这一半的债务后再办手续我能得到孩子和房子的部分财产吗?

民事相关
2013-09-25 0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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