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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如果我爸我妈离婚法院把我判给我妈妈,然后我家有一栋房子,这个房子应该怎么分.还有我今年马上就要满18岁了.我爸是不是给抚养费只给到18岁,我现在正在读高三.如果我满了18岁他应不应该支付我的学费还有如果我考上大学他是不是也应该和我妈来共同承担.谢谢.

婚姻家庭
2008-04-03 20:38:2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 1.若房子的产权已经买断,可以进行财产分割;
    2.如果房子产权不属于你的父亲或母亲,(比如说是你爷爷的),则不能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PS:原则上来说,夫妻的共有财产可以均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
    (这些都是在现实生活中取得的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 若孩子判给女方,男方是否多给予抚养费?
  • 没有孩子判给女方,男方多给抚养费的规定
  • 高中时也要给抚养费。
  •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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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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