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是名主管,拿的固定薪资5400元一个月,自去年9月份起,公司老板为降低成本,把我们部分管理人员的薪资都降了20%,说只有月利润赚了10万以上或年利润在100万以上才把扣押的薪资补给我们,我们都知道现在这个环境根本不可能,所以所有的扣的工资便这样没有了,因为我们公司签劳动合同所有的工薪待遇都是按国家最低标准签的,所以我们都不知如何要回我们该有的薪资。请问,这种变相的扣发薪资是合法的吗?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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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工资违法,可申请仲裁要求工资及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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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的工资结构,不是看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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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要求按原来薪资结构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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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劳动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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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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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结合劳动合同看你的工资结构才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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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