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结婚两年,孩子一岁,从结婚开始就一直没有上班。一直守在我们自己开的店面里面。没有经济来源。现在要离婚,他让我直接走,什么都不给。我们门市是结婚后才开的,营业执照上也是我的名字。请问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吗?而且孩子我想要自己带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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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婚前无特别约定,则你们的店面以及丈夫的收入均为夫妻共同财产,你有权予以依法进行分割。孩子的抚养权根据双方的意愿以抚养能力具体而定,一般三岁以下会判决随母亲生活。可来电进行咨询,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证据的收集等工作,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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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你是可以要求平均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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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财产平均分割,为最大程度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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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