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律专家: (1)5%违约金是否成立? (2)误工工期费是否成立? (3)支付超出部分的材料费及人工费? (4)误工费是否成立? (5)补差差旅费是否成立? (一)2011年12月20日 富顺.***城售楼部旁E5户型、荣县**盘 ***邸3号房2单元501进场样板房施工,于2012年2月22日完工,2012年4月10日结算该两套尾款,当时魏总说的:“先作五十套,然后作八十至一百套”,所以该两套的价格低、成本高,造成的增项、人力、材料没计算; (二)2012年4月15日荣县**装饰公司与贵公司签定了《成都市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乙方代表卢洪,装修建筑面积1526.7平米(套数16套),总金额:935000.00元(大写:玖拾叁萬伍仟圆整);另签定了《装饰项目说明书》内容规定装修区域:(1)家装、(2)公装A、B、C,签合同时魏总说的:“先作二十套,完后作八十至一百二十套”,因此材料、人工按量大方式计算的,但至2013年9月初(含3号房2单元602)仍只有8套(施工时减除了2号房303),给我方造成了劳务费、材料费、误工费的严重损失; (三)因荣县**装饰公司面临亏损状况,2012年8月5日荣县**装饰公司申请了《施工退场申请书》乙方代表杨*(杨*),2012年8月23日由毛*、朱*、杨*(杨*)、张**四位和伙人办理了富顺.**城、荣县.**邸的前期两套及***邸2、5号房七套(施工减少一套)债务分担事宜,杨*(杨*)债务分担25%,债务金额:2.72万(大写:贰萬柒仟贰佰圆整),2012年9月8日荣县**装饰公司与贵公司办理了《施工退场申请书》及《荣县.**邸施工退场结算表》乙方施工代表杨*(杨*),2012年11月荣县**装饰公司宣布破产关门,2013年1月5日由荣县**装饰公司原法人代表张**与杨*(杨*)签定了《协议书》内容:荣县.**邸2号房(F1402、F3204)、5号房(H1401、H2402、H3403、H4404、H5405)结算拖欠的工人费20000.00元(大写:贰萬圆整)由杨*明(杨*)支付, 于2013年2月18日贵公司与我方签定了《继揽施工申请书》内容:由卢*签定的16套精装房(面积1526.7平米)合同事宜仍然成立,个人继揽施工按施工进度周拨款,材料、工艺、价格仍按以前执行,款项直接由杨*(杨*)收取,申请人:杨明*(杨敏*); (四)经过多次的请求, 2013年8月30日贵公司仍按2012年4月15日签定的《合同》内容规定:“总金额5%质保”,调整为总金额2.5%质保的方式结算荣县.**邸2、5号房七套(施工时减少一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