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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银行签订了一份“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合同通用条款规定:如本合同适用固定利率或混合利率,借款人承诺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提前还款。借款人确需在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还款的,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1%收取违约金。我与银行签订的是浮动利率借款合同,在合同的特别条款中,银行加盖了一个刻有“贷款实际发放后叁拾陆个月内提前还款,补偿金=提前归还金额*1%”字样的章,请问这个章有效吗?我提前还款应该支付这笔违约金吗?

证券投资
2013-09-18 16:58:0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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