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那个人都骑着摩托同向行驶,突然在一个十字路口, 那个人转弯,没打转弯灯,且同时踩了急刹,同时我也踩了急刹,结果还是碰到了那人的车尾,只碰了下,车未倒,没有伤到人,车也没问题,我把车靠边停下,前来慰问,那人就开始殴打, 接着他的朋友就围上来,并且阻止我打电话【包括报警】,后来要求我给他们钱才停止殴打,才放我走,因为我身上没带钱,于是骗他们说打电话叫朋友送钱来,我就打了110。 交警到时,他和交警闹了起来,经检查,他严重醉酒驾驶摩托车,是未成年人,无驾驶证,是否黑车我还不知道。 我也是未成年人,除驾驶证外,其它车证都有。而后,我进了医院,他也被带到交警局,我眼睛被打,医疗费花了一千多元,也没什么好转。 【请懂的人帮帮忙,上述中,他是否应该承担全部医疗费?我应该承担些什么责任?他要承担些什么责任?越详细越越好,急求|||||||||||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