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夫妻离婚,孩子协议归女方,男方付抚养费,但女方带着孩子一直住在男方家里,就是不走,怎样可以让她离开?还有男方父亲是户主,因为孩子,同意女方住在家里,怎样解决,男方想再婚,但因女方的存在,女朋友无法接受,一直闹分手,男方很苦恼!

婚姻家庭
2019-12-06 11:57: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同时,就该问题而言,女方给付抚养费是其的义务,如果其不履行抚养义务,男方可以选择起诉。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按法律的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分为:  1、定期给付。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母一方,应按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给付。  2、一次性给付。有的情况下,抚养费也可一次性给付。例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的;除此之外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子女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  3、以物折抵。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无法以现金支付抚养费,可以以物折抵。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按照确定的抚养费数额,用属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养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田某要求谭某支付女儿抚养费是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31190
女方离婚出车祸后跟男方还有关系吗
民法典 578
女方离婚出车祸后跟男方还有关系吗
男方出车祸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民法典 1363
男方出车祸女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女方为财产离婚男方怎样起诉
民法典 577
女方为财产离婚男方怎样起诉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离婚房产 17751
离婚办理房产证需要2个人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88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5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45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33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11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