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欠我12000元钱有欠条 但是他总说过几天还都半年了 我想起诉他要怎么办、?
-
协商不成,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的财产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写起诉状,立案
-
可以起诉,向对方所在地法院,准备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即可,对方哪里的?
-
可以起诉解决,可来电详细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可以来电咨询。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