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弟弟在工厂上班时维修机械,被硫酸溅伤面部及颈部,同时受伤的还有两名同事。请问厂方应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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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因此你弟弟及同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依法可先由工厂向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单位 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作为工伤职工你弟弟及同事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你弟弟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如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认定工伤后,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请求工伤保险基金或厂方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等费用。如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等级的,再根据具体伤残等级享受不同的工伤待遇。
如何申请认定工伤及具体的工伤保险待遇,可在百度搜索参见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及《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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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工伤,厂方需进行工伤认定,你弟他们的权益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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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们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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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工伤,要求厂方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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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赔偿、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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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