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这儿门面要拆迁要建地铁,拆迁公告上面第六条
六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征收生产经营性用房,造成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的,给予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价值5%的补偿,上述房屋属于直管公房的,停产停业损失直接支付给承租人。
但是我和房东签 房屋租赁合同
第七条 如因甲方拆迁,出卖或处分租赁合同等原因,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但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应与接到甲方解除通知后15日内退房,如乙方逾期不搬,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全年租金的千分之三,至退房之日止。 (注;合同里面甲方代表房东,乙方代表我)
(注:我租的门面面积为107.64,政府按每平方85000元赔偿)
如果房东在拆迁前通知我搬迁 请问我可以拿到上述政府的补偿款吗? (注;我的租期还没有到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