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和一辆迎面而来电动车蹭了一下,我的电动车顺势歪道,对方的电动车行出去三米摔倒了,我以为没事,就走了。事后,有人电话说,我撞的人住院了,也报警了。在事发地捡到了我的包,找到了我,我丈夫只知道我和人撞了,也没问清我是什么时间撞的,就赶过去了,到那就给人道歉,又给人交了4000元的住院费。可是后来对口供的时候说的时间不一样,我对象就说是不是搞错了,那人不是我撞的,后来问别人说,你都交钱了,就承认是你了,不是你也是你了,我丈夫以为花不了多少钱,也没再说什么。可是后来对方说要整容去要十万,我家没钱怎么办。问题一,如果是我和他撞的我走了,我是否构成肇事逃逸?二,我没有钱,也没有经济来源,怎么办?三,对方起诉,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