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合伙开传媒公司各占50%股份,法人不参与经营。另一股东经营管理,但是往来公司资金为了方便都通过管理股东的个人账户往来。日后存在哪些隐患,如果俩人合不来,法人如果硬说是非法挪用款项,管理人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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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非法挪用不是他说了是就是的,你可以提供款项的交易主体、用途、对象等来证明。不过建议你可以办一个公司账户。应该在工商登记的时候有公司账户才对。你可以把平时的账目、业务往来记清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追问:但是公司规模极小,基本都是我一人揽业务,找设计设计活,再找临时工施工。根本没有会计,只有一个外帐会计。上下游的合作单位根本没法提供正规的发票,就怕日后产生矛盾,白辛苦半天不说,再反咬一口就很郁闷了
追问:我们有公司账户,有些客户把款打到里面,我再打到我的个人账户,我再支出现金或者发工费,剩下的俩人就分了。回过头来对方说我没分或者挪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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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确定具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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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当面咨询律师确定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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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咨询律师确定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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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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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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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通过公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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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大的弊端,如果产生纠纷。比如管理人挪用,或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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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