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间短第一次女方起诉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第二次起诉离婚男方还是不同意法院会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已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我是男方已接到法院传票要求开庭到场。若男方还是不同意离婚的话,。女方在起诉书上要求赔偿婚前财产电冰箱、洗衣机、液晶电视、棉被、沙发茶几等价值金额共15500多元。但是这些财产是在男方送去聘金、红包给女方后,举行婚礼时女方送的嫁妆。请问离婚后女方可否拿走嫁妆,嫁妆是男方送的聘金、红包后,女方才买的嫁妆,是否不应该算做婚前财产?另男方为娶女方,买的金首饰、酒席、聘金、红包等早已超出女方所给的嫁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