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保安公司打工,今年5月4号开始上班到9月11号止。老板只发了5月份的工资和六月份的一半工资,之后一直拖欠,口头提出辞职一个月后九月11号离的职。走的时候老板说没钱,只给了我500块钱。说让我留个账号他给我打到账号里去。但他已经多次出尔反尔,我对他没什么信心。之前有同事比我早一个多月辞职。走的时候还有一千多块没发,老板也说是打到账号上,可是到现在也没有实现承诺。而且打电话他也不接。现在老板欠我将近5000块钱,我感觉老板主动给我打钱的可能已经非常小了。还有老板变相扣押身份证,入职时说要办保安证就把身份证给他了,但知道9月11号走时才还给我,期间向他要了不下十次,他都是随口敷衍说下次带给我。还有我们的保险什么的当然都从来没交过。我这种情况想要要回工资应该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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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情况属于严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可以向对方主张的请求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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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投诉不能解决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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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搜集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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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合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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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