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将名下的一套房屋出售,房屋买卖合同是5月中旬签的,下家先期支付了75万的首付款,贷款75万。8月上旬做的过户,但是到目前为止,贷款就是不下来,8月拖9月,9月拖10月,到目前询问下家和中介,都说没有确定时间。我非常恼火,但是合同中确实没有对贷款有明确时限。是不是从理论上说就没有一个截止时间,他拖到明年都可以??尾款那一段写的是:乙方于甲、乙双方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且交易中心出具以一方为权利人的该房屋《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后,以贷款银行发放贷款的方式直接将房款人民币750000元整支付予甲方。并没有注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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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注明时间并不说拖到明年也可以,建议你书面告知对方,要求对方在比如一个月的时间内办结,否则我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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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书面告知对方,要求对方在一定的时间内办结,否则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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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约定尾款支付时间,建议双方补偿协议,约定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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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到位厉,开发商才会将房子交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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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到位厉,开发商才会将房子交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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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到不是,如果你不就受就去起诉法院,需要法庭裁定合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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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银行审批贷款通过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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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先发书面通知,到期不能支付,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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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书面通知要求及时履行义务,如到期对方仍不支付,可以起诉法院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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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约定尾款支付时间,建议双方补偿协议,约定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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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