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安小货车,他是摩托车。我们是同向行驶。因为我看见路边2个认识的好朋友,决定载她们一程。我靠边停车,他追尾了。他受伤了,当时伤情并不严重。而且我们又是认识的,还是亲戚。我们就都没有报警,我就用我的车啦他去了医院。检查下来,其他并无大碍。只是皮外伤。过后决定还是报个案。交警说,现场没有了,不好办。我们决定私了。我承担他的一切医疗费用,还给他误工费3000元。(皮外伤一个月也好得差不多了吧,他上班也就100元一天,而且还上不满。)但是现在他们家说不行,想讹我。就说我是踩急刹车,我的责任,我当时车上还有2个人应该可以证明我有没有踩急刹车。路边也还有2个目击证人。他们家要赔偿要得太多了。我承受不了,我该怎么办?当时看情况不严重,以为亲戚嘛。随便去医院包扎一下(皮外伤嘛)也花不了多少钱。就没有追究谁的责任,也没有报警。毕竟伤在他身嘛。事后他们家就不管这么多了。说人伤了就要赔钱。我说赔,但是也不可能要赔那么多啊。我现在实在不知道怎么办?跪求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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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责任由交警划分 根据责任认定书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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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由交警划分 根据责任认定书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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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