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出资30%,B出资70%控股甲。甲出资80%,C出资20%共同控股乙,如何注销甲,实现A出资24%,B出资56%,C出资20%共同控股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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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最规范、便捷的方式是:甲分别将对乙持有的80%的股权,向A转让30%,即24%的股权;向B转让70%,即56%的股权;然后由A/B与C共同持股乙公司,(变更登记事后支付对价)但该方案需要C放弃优先购买权;然后AB与甲共同商量进行甲公司清算。该方案要求甲系以全部资产折价80%投入设立乙公司。
这个问题还有待了解、详细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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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专项服务,应当签订专项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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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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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有关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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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存在注销,但可以在股东间实现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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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第一步 对甲乙公司进行评估定价,确定股权的价值。
第二步 甲公司并入乙公司,注销甲公司。对并入后各方股权定价。
第三步 再进行内部股权转让或增资达成A出资24%,B出资56%,C出资20%共同控股乙。
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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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