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因没小孩,没财产,及婚前我借她父母的钱已还清,去年十一月到民政部门很快就办理了离婚,今年7 月我突发淋巴癌,已化疗二次,她吋常也来照顾我,9 月2日单位工资打不到卡上,这才知她9 月1日偷用我身份证原件并找了个人冒充是我,到银行办理挂失和密码重置,办理好后她从这张三万二的卡上取走了一万二,5日我报警,银行方面现还没报警,说要绐支行汇报商定下,今天我去派出所拿报案回执,警察说就这今明二天他们去落实些事再说,过二天我再去,总有个说法!这先问下这事能否定盗窃案并立案?另卡上没取走的二万是否算入盗窃金额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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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构成盗窃,盗窃的数额为一万二。未取走的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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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银行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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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报警处理的。这个是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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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