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两年,育有一子,先因夫妻感情不和,闹离婚。在此期间他的工资有将近10万元左右,我的工资有不到5万,其中2万元单位一直拖欠。先离婚,这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吗?订婚和结婚的时候给了总共2万元(已经购买三金及陪嫁物品),现在我要离婚,男方要我返还彩礼及三金,我是否该返还?结婚后,村子里按照人头分的钱,是否应该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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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彩礼不返还,需要帮助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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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还返还。分的钱有你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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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可以委托律师帮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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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彩礼不用退还,婚后财产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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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