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问题咨询。新房地面管道弹线,有无法律规定或者行业规定。
我的问题是否应该施工方来承担责任。
内容如下,谢谢!
关于301业主次卧地埋暖气管打穿事宜
一、事情经过:
9.4日地板到场,工人首先勘察画线位置,并避开标有“管道区“的位置弹线,然后开始施工,在次卧靠近门口打眼时出现漏水情况,此区域没有任何“管道区“标识,物业也鉴定并拍照确认没有标识。
二、出现此种情况施工放应该承担责任。
理由:
1。地下有管道的地方应该都有标识,但施工方并未全部标出,导致打穿地埋暖气管。
2。即使有管道图,但图上并未明确标出精确尺寸。
三、由此事给业主带来的损失,应由施工方承担,内容如下:
1。地埋暖气管维修费。
2。地板二次上门的上门费和安装费。
3。业主请假解决此事,误工费。
4。业主因此事导致未能按时搬家,多发生的一个月房租。
此外:施工方无论委托任何单位维修,都应保证301业主地埋管道不再漏水,无安全隐患,且以后出现问题应承担维修责任。建议:暖气管整根换,并留检修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