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连带责任担保的问题。我有一朋友和其他两人一起担保贷款9万给另外一人(不是担保里的),现在那个人去世了,法院判担保人有连带责任,需要还这笔钱。问题是,其中包括我朋友在内的两人打算还,但是另外一人不打算还,所以这种情况怎么办?假如他们两人只还6万给银行,银行会受理么?剩下的3万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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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两人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追问:谢谢徐律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两人还完全部9万的情况下还是两人还完应承担的份额下(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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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其他两个人还了之后可以向另外一个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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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