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渔船船员,在工作时脚部受到伤害,在医院治疗十余天,需要手术。费用大概3万左右, 老板不予赔偿 , 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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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鉴定结果为准,最后,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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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待医疗期结束后,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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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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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事单位没有工商登记的,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你老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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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