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们好:我已是第三次咨询了,在前两次的咨询中没有回应,可能是律师们都忙得原因吧,但是我还是有信心,再次请你们帮助我,我接咯十多万钱给别人,当时写的条子是说几天就还,但是后来由于她没钱就一直没还,在这中间她的房子又被法院查封,拍卖,后来才知道她欠的帐太多咯,根本还不了,就一直到现在都说还要缓两年,我听有的人说我这借条,没有用咯,要是起诉她,法院都不会受理我这种案子了,有一天我去找她,叫她从新打个条子,她又不打,说就在原来的条子上签字就可以咯,我就想请问一下律师,在这条子上签字应当要咋么写对我本人才有利?我想请问一下我这钱还能拿回来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