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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当时在我10岁的时候离婚的,当时我被判给了妈妈,而他们离婚时我什么也不知道.现在我已经20岁了,上大学了,当时离婚的时候我母亲因为气愤所以把所有的房产什么的都给了父亲.那我现在也已经长大了,我是不是有权要求父亲把其中的一处房产给我?还有,当时判的时候是每个月给我200的抚养费,但是现在的经济每个月两百的生活费实在是太少了.他自己成了家以后就对我不闻不问.有了儿子就不要女儿,我是不是有权利要回些什么?

婚姻家庭
2008-04-03 10:32:5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
    你已经是成年人了,不符合法律规定父母继续抚养的规定了。
  • 从法律上来说,你父亲已经没有抚养你的义务了
  • 楼上说的没错!我今年刚过完18岁生日,姑姑就跟我开玩笑说再不好好学习就自己看着办...
  • 你现在已经20岁,如果上高中可给抚养费,若上大学,不必给抚养费。
  • 同意各位律师意见。
  • 你现在已经20岁,如果上高中可给抚养费,若上大学,不必给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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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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