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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6个月女方提出离婚,女方说孩子怎么办。请问律师,我不知道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3-09-02 19:27:4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女方可以终止妊娠或孩子出生后,女方抚养孩子,男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女方有权利决定是生下还是终止妊娠。
  • 女方可以终止妊娠或孩子出生后,女方抚养孩子,男方支付抚养费。
  • 女方有权独自决定终止妊娠或生育后要求男方依法承担抚养费
  • 你好 没有办法 孩子生下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即可
  • 可由夫妻双方协商或一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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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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