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女方未履行协议让男方探视孩子,男方要不要再给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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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支付抚养,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探望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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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抚养费和探望权是两件独立的事情,男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如果女方拒绝男方看望孩子,男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行使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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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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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需要给,探视权你可以起诉要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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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的,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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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