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的婚前财产,应归属各自子女,但其中一方不愿意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那么如何保证婚前财产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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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财产协议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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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属于法定,大家心照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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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意公证一方可将自已的财产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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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签订书面协议不公证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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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前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是不予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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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