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我与父亲的住地拆迁。拆迁办安置了两套回迁房。当时父亲患老年痴呆症已经住敬老院,而自己的一套房还要分2次交款。所以就找户口不在此地的姐姐替父亲交款。为了保障我父权益不受侵犯,我与姐姐签订了协议。1个要在父亲百年后她才能继承。1个是百年后我放弃继承,她先给我4万元。可是她即没给我钱,又在父亲健在卖了房。所得款全部给了她儿子。以后这些年都为我父亲打官司。结果都判我们输了,给各级领导上访,法院让我打协议要4万元表示支持。请问我以什么写起诉书,如何要求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